广东爱客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电话:
400-689-2212
检测治理:
020-82329380
总部邮箱:
450075470@qq.com
直线洽谈:
13725139852(杨经理)13922104994(谷小姐)
总部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奥园广场H4栋12楼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的对象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评价的时机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评价的依据是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评价的范围是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评价的目的是明确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并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预评价报告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1、概述: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拟建地点、建设单位、项目组成、辐射源项及主要工程内容等。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还应阐述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以及工程利旧的情况。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评价:概括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理化性质,以及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相关的工作地点、作业方法、接触人数、接触时间与频度、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以及其他人体健康影响等。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相关工作地点,给出各个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及其评价结论;(注意类比企业的选择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散)源或生产过程,给出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结论;
针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给出拟配备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结论;
针对可能存在的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给出拟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结论。
3、综合性评价:给出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辐射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及其法规符合性评价的结论,列出其中的不符合项。
4、 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应尽可能明确提出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地点、设施种类、技术要求等具体措施建议,以便供设计单位在编写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使用;
4 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等内容的分析与评价结果,从建设工程的发包、施工组织设计、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以及施工监理等方面,提出原则性的措施建议。
5 、评价结论:确定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明确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是否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依据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